蚌埠医科大学党委统战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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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统战部职责范围
2018-05-16 10:00 统战部 

 

一、宣传、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、政策,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党委、行政的工作部署,制定、实施学校统战工作计划和各项制度;协助学校党委指导、协调、督查院级党委及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,负责统战干部的培训和工作交流;负责全校性统战活动的组织协调。

二、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,及时通报情况,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;研究、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、政策;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、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;支持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、选拔、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。

三、负责调查研究、协调检查有关民族、宗教工作的重点方针、政策问题;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;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作用。

四、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;联系港、澳、台和华侨华人中的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;做好台胞、台属的有关工作。

五、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、选拔、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位的工作、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。

六、负责联系工商联、联系港、澳、台及海外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。调查、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代表人物的情况,协调关系,提出政策建议,选拔培养积极分子队伍。

七、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,反映意见,协调关系,提出政策建议;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。

八、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。

九、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。

十、完成中央和各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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